建筑工程,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、管道、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。其中“房屋建筑”指有頂蓋、梁柱、墻壁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,滿足人們生產、居住、學習、公共活動需要的工程。
土建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下設土木工程、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、給排水科學與工程、建筑電氣與智能化、建筑學、城鄉規劃、風景園林、工程管理和工程造價、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和物業管理9個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(以下簡稱專業指導委員會),對應《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》中的土木類、建筑類、管理科學與工程類(部分)和工商管理類(部分)11個專業。